恢复上市的条件有哪些?

私募内参分享退市后恢复上市的条件有哪些?

因第(一)、(二)、(三)项的情形,股票被暂停上市的公司申请恢复上市的,交易所依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决定恢复该 公司股票上市。因第(四)项情形股票被暂停上市的,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,上市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第一个半年度报告;且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显示公司已经盈利,上市公司可以向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。

终止上市也称“退市”或“摘牌”。有下列情形的被终止上市,上市公司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第(一)项所列情形而不具备上市条件的,因第(二)、(三)项所列情形,经查实后果严重的,交易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决定,私募内参终止公司股票上市。

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:

(一)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其暂停上市后第一个半年度报告的;

(二)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暂停上市后第一个半年度报告,虽盈利但未在披露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。

(三)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的。

(四)恢复上市申请未被核准的。

(五)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恢复上市后的第一个年度报告的。

(六)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恢复上市后的第一个年度报告,但公司出现亏损的。 终止上市与ST制度有什么不同?

更多上市知识请关注股票知识网